命案100宗方小糖

第590章 “最完美”杀妻案-8

可以说,警方掌握的所有证据都指向陈辉是凶手。.删¨芭?墈′书!网+ *芜_错+内`容\

第一:胡祖英的死亡时间是3月9日凌晨。这个时间,她只可能在陈辉家里。从尸体穿着睡衣可以判断出,她遇害前己经就寝。那当时跟她在一起的人只有陈辉。

第二:陈辉跟胡祖英之间有矛盾,这一点从两个孩子的口供和胡祖英朋友的口供中都能得到证实。这说明他有杀人动机。

第三:陈辉在跟胡祖英同居期间,还跟另外一名女子有暧昧关系,但陈辉说自己跟胡祖英感情很好,打算结婚,这是相矛盾的。表明陈辉的口供不具备可信度。

第西就是陈辉3月9日当天的行车路线太过诡异,具备抛尸的嫌疑。

第五就是3月9日下午胡祖英发的那条短信从同一个基站发出,陈辉辩解称他们单位的基站覆盖范围比较广,不能排除胡祖英当时在他单位附近的可能。

就当他说的这个成立,但那条短信的内容也显得颇为奇怪。

胡祖英说的是:【麻烦你去接一下孩子。¨e,z¢小*说!罔/ ?追~罪?新!蟑*踕,】

按照两人的关系,一般来说,不太会使用“麻烦”这种字眼,胡祖英的哥哥也觉得这条短信的语气不符合胡祖英的性格。短信有造假嫌疑。

最后就是包裹胡祖英尸体的胶带上发现的两枚血潜指纹,经过比对属于陈辉的右手大拇指。

如果陈辉不是凶手,又怎么可能留下他沾了血的指纹?

虽说这些都属于间接证据,但加在一起,足以证明陈辉就是凶手。

而且也找不到第二个可能杀害胡祖英的人。

那个所谓的朋友如果真的存在,还跟胡祖英一起去吃了晚饭,那肯定会有监控拍到他们。

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监控拍到过胡祖英3月9日当天的行踪。

这跟法医的尸检结果完全符合,胡祖英在3月9日凌晨己经遇害。

可谁能想到,法院最后做出的判决是:陈辉无罪释放。

这不开玩笑吗?

那么多证据就摆在眼前,陈辉竟然被判无罪?

看看陈辉的辩护律师是怎么说的。?墈~书`屋¨小\税!惘` ~罪?芯^章!結,耕+辛?快′

首先,律师驳斥了短信的问题:

“电信部门出具了证明,陈辉单位的那座基站跟附近的几个基站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地方,所以不能认定那条短信是陈辉拿着胡祖英的手机在单位发给自己的。”

第二个是胡祖英的死亡时间,辩护律师认为,法医认定的胡祖英的死亡时间在5天左右,5天既有可能是4天,也有可能是6天。

如果是4天,那么胡祖英在3月9日晚上死亡就存在可能性。

法医所说的误差不可能有24小时,这是一般情况,不能排除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凶手处理过尸体,加速了尸体的腐败。

第三,陈辉的杀人动机很牵强,存在矛盾不代表就要杀人,所谓的陈辉有贪污腐败的问题,经过调查,并没有发现实质性的证据,所以说胡祖英用这一点来胁迫陈辉也不存在。

第西,陈辉3月9日晚上确实出门找过胡祖英,他的行车路线只能证明他去过别墅附近,并不能证明他抛尸。

第五,就是血指纹。

律师承认这是对陈辉最不利的证据,但也只能证明他接触过尸体,并不能证明人是他杀的。

另外,整个案件中除了这些间接证据之外,没有找到第一案发现场,没有找到作案工具,也没有陈辉的认罪口供,所以最后法院认为本案证据链不完整。

陈辉虽有嫌疑,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认定陈辉无罪。

这个判决结果,胡家人非常不满,检察院也不满意,提出了抗诉。

案件等待二审开庭。

自从胡祖英去世之后,胡家的日子一度陷入了困境。

胡祖英的父亲己经70高龄,身体也不太好。

因为他最疼爱女儿,胡家人一开始不敢把胡祖英遇害的消息告诉他。

他是一年后才知道真相的。

由于经受不住打击,胡父很快就撒手人寰。

胡祖英的儿子也被接回了西川老家,但胡祖英的母亲没有工作,一个人根本无法抚养这个孩子。

而胡祖英的哥哥虽然还能帮着照顾着点,但他自己也有家庭,能力有限。

虽然在政府的帮助下给孩子办了低保,但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反观陈辉,小日子过的可舒坦了。

他被释放之后没多久,就跟那名谢女士同居在了一起。

他自己也很快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

女儿在他的安排下出国念书了。

陈辉后来又接受了一次采访,他笑言:“感谢司法的进步,因为我这种情况,如果是前几年,肯定是出不来了,但现在司法机关非常重视证据链的完整,也尊重公民的人权,这也就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感谢党和国家。” 虽说还有一些质疑陈辉的声音,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活。

而检察院提出的抗诉,也被法院以抗诉不当为理由进行了驳回。

陈辉的无罪判决也在2015年11月2日正式生效。

这表明,此案就此落幕,胡祖英的死,成了无法解开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