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章 完美杀夫案-8
因为仅有口供是无法立案的,必须找到能够支持口供的相关证据。
所以邱丽萍一回去,警方就派人对她进行24小时的严密监控。
但实际上,要寻找此类证据相当困难。
警方除了发现邱丽萍频繁出入某律师事务所之外,一无所获。
当然,她这个举动也甚是可疑。
一般来说,只有在案情比较复杂且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才有请律师的必要。
但这个案子事实清楚,杨铸新也己经认罪,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自会安排专人来处理诉讼事宜。
邱丽萍自己去找律师,难道是为了多要一些赔偿?
可她很清楚杨铸新的经济情况,他也得赔得起才行啊。
而且她也并未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她去律师事务所只是咨询。
她到底咨询了什么?
或许证据就藏在这个答案里。_a~i_h·a?o\x/i¢a~o`s_h^u,o!..c-o\m/
问题是,她虽然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却算不上犯罪嫌疑人,警方没有权限调查她的咨询内容。
最后,警方只能暂时放弃对邱丽萍的指控,先把杨铸新起诉到法院定罪。
如果在庭审过程中有争议,或者发现什么漏洞,案件就有可能被发回进行重新调查,届时再调查邱丽萍的问题,就能相对容易些。
谁能想到,到了法庭上,杨铸新竟然当庭翻供了。
他还是那句话:“事情是我一个人干的,跟邱丽萍无关。”
当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出示他在警局所做口供的视频时,杨铸新竟然说是警方诱导他这么说的。
“他们说,这样我不会被判死刑,我怕死啊,所以才说是邱丽萍让我干的。我不知道我这么说会害了她,我因为一时冲动杀了肖建,己经很对不起她了,我不能再冤枉她了。?萝,拉¨小¢税~ +已¨发+布·蕞_歆?璋?踕/”
好一番“义正言辞”,把泸县警方搞得很被动。
法院最后也认为,这个案子是杨铸新一人所为。
好好好,既然你杨铸新要当好汉,那不拦着你,等着被判死刑吧。
可事情再一次出乎了泸县警方的意料。
2009年11月11日,西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铸新犯故意杀人罪,但认罪态度良好,而且能够积极对受害者家属作出赔偿,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确实是死刑,但缓刑两年。
这意味着什么大家应该都知道。
只要在这两年里案犯没有故意犯罪的行为,一般都会改判为无期徒刑。
说白了就等于是无期徒刑,只是两年后生效,因为正常人都不可能在这两年里故意犯罪。
可杨铸新明明是故意杀人,而且手段残忍,为什么会这么判?
你们绝对想不到。
这还得“感谢”邱丽萍。
因为她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对杨铸新出具了谅解书。
自己老公惨死,她居然还能原谅凶手,她没问题?谁信啊?
可又能怎么办?没证据!!
虽说她跟肖建只领证6小时,但她的身份确实是法律承认的。
接下来剧情的走向就不难猜了,一切如邱丽萍所愿,她继承了肖建的遗产,还能生下杨铸新的孩子。
而杨铸新,只要被改判了无期,表现好就能减刑。等服刑期限达到一半,他就能申请假释。
到时候一家三口团聚,花着肖建的钱,享受幸福的人生。
这一波操作也是骚到没谁了。
不过话说回来,肖建还有其他家人呢,他们就能眼睁睁看着邱丽萍这么胡来?
当然不能啊。
肖建的两个姐姐上诉,以邱丽萍和杨铸新是恋人关系,并且怀了对方的孩子为由,请求法院剥夺邱丽萍出具谅解书的资格。
但法院最终驳回了请求,理由是:邱丽萍和肖建在结婚之后,没有明确的出轨行为,所以对肖家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笑话,两人领证一共就6个小时,要出轨也不紧着这一会啊。
当然,法院有法院的办案原则,一切都要用证据说话。
无奈的肖家人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给肖建举行了一场隆重的葬礼。
结果邱丽萍这个“合法妻子”却没出现。
这可把肖建的家人气的不轻,大姐当即给她打电话一通臭骂。
最后,她“勉为其难”得到场了一下,给肖建鞠了三个躬就走人了。
2012年12月27日,杨铸新如愿被改判无期徒刑。
2015年7月13日,杨铸新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减刑至18年。
如今15年过去,杨铸新差不多应该也要出狱了。
就是不知道邱丽萍是不是一首等着她。
但愿天道好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