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座之下(11)
在林孟和林长生第三次根据希的指引找到他们需要的资源时,小夫妻两个终于意识到了自己顺手救回来的女孩的不同寻常。
或许不该说是终于意识到,而是终于正视了。
草都不长的沙漠里头跑出来一个白发白肤绿眼睛尖耳朵的女孩,再加上女孩后面的作为,任谁都不会觉得这是什么普通女孩。
只不过对于这世道而言,特殊其实也不是多好的事情,所以林长生和林孟才一直把她当成普通女孩子对待。
但希的能力却让他们不得不正视希的“特殊”。
其实在遇到希之前,林孟和林长生也并非没有听说过有关“怪物”的故事,说这里有一种怪物,杀死怪物能得到好运,但也有可能遭到反噬,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很多人都在大肆寻找这种“怪物”,才把原本的灵山秀水糟践成一片荒漠。
但也正因此,人们才发现了荒漠之下的宝矿——宝矿里挖出来的东西提纯过后,一块指甲盖大小的晶石所能换来的钱财,就能让一户人家从穷愁潦倒变得富甲一方。
不过这些东西一般也不会流到穷愁潦倒的人手中,他们只有可能被卖给掌控着为数不多的几个矿洞的人去做挖矿的奴隶,至于回不回得来,那有什么重要的呢?家人至少能用卖掉他们的钱,再活上那么个半年,或者一年。
至于之后怎么办,那也只能看之后。
穷的时候,谁也看不了那么远。
或许也正是因为看不了那么远,才世世代代地穷。
但这些他们其实也管不着,他们不是神,也不是圣人,来这儿不是为了救天下的,他们就是普通的研究人员,研究环境,顺带研究风土人情。
而在一开始捡到希的时候,他们并没能把希和传说中的“怪物”联想在一起。
或者说,直到现在,他们都没办法把希和传说中的“怪物”联想到一起。
毕竟不管是长相还是性情能力,希都不像是怪物,胆儿像是他们从书上看到过的那些帮助人类的山精。
林孟和林长生私底下商量过后,最终林孟还是找了希。
她向希提出了一个让希十分不理解的要求——她希望希不必再为他们指路。
这是希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希从前遇到的人,只会逼着希指路,在希不肯指路的时候,就把希当个牲口一样锁着,横竖只要有“白头发长耳朵的怪物”在,就算希什么也不做,也依然能交好运。
因为这片天地偏爱这种生灵。
而在林孟跟林长生的家乡,有句话,叫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而他们最初的文化里,强调的也绝非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善良和慈悲早已刻进本能,他们的主线告诉他们要敬畏与尊重每一种生命。
于是,他们当初会二话不说就将希救起,想将希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哪怕其实自身难保,也还是……能帮则帮。
这对于生为精灵却又落入人类手中许久的希而言,是熟悉而又陌生的。
熟悉的美好情感的味道,陌生的人类。
虽说并不明白为什么林孟跟林长生会跟先前遇到的人类不一样,但希的本能告诉她,她喜欢她们。
【精灵】喜爱一切美好。
于是当下,希看着面前的林孟,露出灿烂笑容。
落在林孟眼里,少女目光澄澈天真,仿佛并不能理解她在说什么,甚至叫她差点儿不忍心跟少女讲那些所有人都理所当然但其实腌臜至极的“道理”。
然而总归还是要讲的。
林孟不知道希经历过什么,不知道希是否已经知道这些,只要看着少女那双干净到让人不忍心让她知道外面的恶心事的眼睛……她就知道,自己没办法不讲。
于是她狠了狠心,开口:“这片地方的势力错综复杂,我们毕竟是外来人,如果太顺风顺水的话,万一被盯上了……希,我怕我们保不住你。”
他们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人,就算是分散跑,又能跑多远呢?
怕女孩误会,林孟是将所有事情所有想法一点点掰碎了讲。她说的时候,女孩就认认真真的听着,只是目光依旧澄澈,叫林孟忐忑无奈之余,居然还觉得安心。
毕竟,这样的眼神,她也真的已经很久没看到过了。
最终,她笑了笑:“别怕,我跟长生都出来那么久了还没饿死,就算多了一个你,也还是能养活的。”
希点了点头,认真地表示,自己会听话。
听话,也就是说,不会再像之前那样专门给林孟和林长生指出水源和绿洲所在的地方。
看着乖乖巧巧的女孩子,林孟忍不住又揉了揉那头白金色的长发,神游半晌,再次开口:“希,如果我跟长生回去的话,你愿意跟我们一起走吗?”
希擡头,怔怔地看着林孟。
林孟笑了笑:“回我跟长生的家,离这里很远,是一个……挺漂亮的地方。那里没有什么危险,也不用饿肚子或者担惊受怕……如果我们回去的话,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吗?”
“当然,没有那么快,我们还要找回去的方法,毕竟那么远的地方,不可能靠腿走回去——回去以后,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当家人,一起生活。”
她顿了顿,看着希:“其实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能有一个像你那么漂亮的女儿的话,羡慕不死我那群同事。”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希依然是认认真真听着,等听完了,忽然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
林孟一愣,才想起来自己先前那堆话里,只有那么一个问题。
她问希愿不愿意跟他们回家。
希点了头。
林孟自然惊喜,毕竟就算相处时间还不长,她也是打心底喜欢希,惊喜之余,她也还有些犹疑:“真的吗?你可以……愿意离开这里?这不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吧?”
希认真地摇了摇头,对着林孟眨了眨眼,而后,认认真真开口:“我想去。”
不过几天的功夫,她的发音便不再生涩,说话时竟跟以这门语言作为母语的人并无差别。
她说:“我想成为林孟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