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金雕
不吃点好的补一补可不行!”
贾张氏见事情告一段落,急忙站出来。
“我们家大茂也挨打了!”娄晓娥不满地说。
“是傻柱打的!”贾张氏指出。
“他活该被打,我打得还不够狠呢!”傻柱愤怒地回应。
尽管他内心恨不得和秦淮茹争个高下,但他确实什么都没做,连手都没怎么动过,这样的冤屈他当然不会背负。
让他赔偿许大茂更是不可能。
“咳……吭……
许大茂确实有错,但如果不是老易掺和进来偏袒一方,情况也不会这么严重。
我觉得老易也有责任,要不这样,你再给许大茂赔一块钱作为医药费,这事就了结了吧!
老易啊,你帮忙劝架也就算了,怎么能动手呢?是不是觉得事情闹得还不够大?
以后别总是偏袒贾东旭了!”
刘海中发现针对傻柱无望,便把目标转向易中海。
让他赔钱是小事,打击易中海才是他的目的。
昔日每次会议,易中海总是居于中央,向来是一锤定音,何曾像今日这般,安静地立于前方,任由自己被“审判”。
……
周二。
保卫科训练场。
经过这段时期的磨炼,这些工作犬的纪律性显著提升,如今己能伴随训练员行走、奔跑,诸如定点蹲坐、转圈等指令也无一失误,尤其在成功训练它们拒绝陌生人投喂食物方面成效卓著。
自今日起,项云端计划迈入下一阶段——与目标人物的撕咬对抗训练。
这一环节除了训练员与工作犬外,还需一名扮演歹徒的引导员配合。
初始阶段自然从最基础的动作开始。
引导员需穿戴全套防护装备,尤其是手臂部分套有加厚皮手套。
训练员带犬出场后,引导员需靠近,并故意做出挑衅行为以激起工作犬的攻击欲。
此时,训练员须发出指令,指挥犬扑向扮演歹徒的引导员。
工作犬在此阶段的任务仅为辅助训练员,通过扑倒或撕咬引导员手臂等方式阻止其潜在威胁动作,例如逼迫其丢弃武器(枪或刀)。
本阶段的核心在于确保犬只攻击精准,目标必须清晰,一旦咬偏即为失败。
此外,接近“歹徒”时需具备隐蔽性,这也是训练的一大难点。
唯有人犬间高度默契才能突破此关卡。
因此,这项技能需反复练习,绝非短期内能达成。
“唳~”
一上午的训练眨眼结束,正逢午休,众人准备用餐时,天空骤然响起一声嘹亮刺耳的鸣叫,穿透力极强,令人印象深刻。¨e,z¢小*说!罔/ ?追~罪?新!蟑*踕,
训练场里,许多人对那种叫声记忆犹新。
上次训练时,那只金雕俯冲抓狗前就发出过这样的声音。
听见这叫声,众人立刻抬头望向天空。
可什么也没看见。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只是头顶被一大片云遮住。
“唳——”
又一声尖锐的鸣叫传来,这次声音近了许多。
瞬间,一道黑影如利剑破云而出,映入众人眼帘。
那黑影不是别的,正是金雕。
比之前见到的金雕大得多,展开翅膀滑翔于高空,至少有两米五宽。
阳光洒在它金褐色的羽毛上,耀眼夺目。
更令人震撼的是,它的双爪竟还抓着一只梅花鹿,不知是死是活,只见那鹿毫无动静。
“唳——”
金雕再次鸣叫,这次首冲项云端而来,因为它正盘旋在他头顶十来米高的地方。
旁人或许分辨不出,但项云端一眼认出,这雄壮的金雕正是他上次强化过的那只。
相比之前,这只金雕变化巨大,最显著的是体型变得更大了。
通常金雕体长约一米,翼展约两米三。
而眼前的这只,显然超出普通金雕一大截。
要知道,从时间推算,这只金雕才刚成年,这般体型远未达到极限,未来只会更大。
项云端明白,这定是气运强化后的结果。
“砰!”
金雕绕着他盘旋几圈后,松开爪子,将梅花鹿丢在他的脚边。
“过来!”
项云端抬起手臂,拍拍皮套,示意金雕落于其上。
金雕的爪子锋利无比,若无皮套保护,定会伤及皮肉。
他并无预知能力,臂上的皮套是在为引导员演示“歹徒”技巧时戴上,专供犬只撕咬使用,此时正好发挥作用。
见项云端动作,金雕毫不犹豫地收翅落于其小臂,姿态极为精准。
“是上次那只金雕?”小队长沈勇快步靠近,却因畏惧金雕啄击而保持距离。“我说,兄弟,这梅花鹿该不会是金雕特意送来给你的吧!”保卫科长吴长伟亦满脸惊异,“你驯狗己让人称奇,连鹰也能驾驭?仅一面之缘,就如此默契?”
不仅是吴长伟感到意外,项云端自己也十分惊讶。
他从未命令金雕送猎物,这次纯粹是金雕自发行为。
这实在令人叹服!
“啾啾~”
金雕亲昵地用头轻蹭项云端胸口,站在他手臂上显得格外沉稳。
“这家伙至少有十五六斤重!”项云端感受着它的分量,超出了普通大型鸟类的极限。
旁边那头尚未成年的梅花鹿虽显稚嫩,却也有百斤重量,金雕竟将它捕获并高空携带,实属不易。~微*趣^暁?税¨ .耕?薪*最^全′
通常成年金雕可负重数倍于己,多猎取小型猎物,而这头梅花鹿显然是特意献上的厚礼。
这只梅花鹿虽未断气,但背上与颈间己被金雕锐利的爪子撕开数道血洞,己无力起身,仅能趴在地上哀嚎,气息微弱。
“唳~”
正当项云端观察梅花鹿时,忽觉不妥,一个不留神,有个大胆的家伙竟靠近身旁,伸手欲触碰金雕。
此人正是上次嚷嚷着想养鹰的少年叶小峰,年纪约莫十七八岁。
“行了,吴科长,你们先去吃饭吧。
等我把金雕放飞,还得外出处理这只梅花鹿。”项云端思索片刻后说道。
怀着试试的心态,项云端再次将手置于金雕头顶,试图注入黑色气运。
听闻此言,吴长伟便带领众人往食堂走去,而那些狗狗也被送回了犬舍。
金雕急切地鸣叫,并用头轻蹭项云端的手掌。
回想上一次强化金雕时,他只是轻抚其背部,如今看来,这金雕是期望再次获得力量。
“行了,这哪能一样?上次若非端子出手相救,这只金雕早成猫食了,自然亲近端子。
那是救命之恩,岂是你可比?”叶小峰的话让旁人忍不住附和。
“走吧,争取再得些气运。”
项云端不明所以,再度尝试放飞金雕,但它却依旧返回。
金雕那如钩般的喙锋利无比,绝非虚言。
别说叶小峰,就连吴长伟本人,都有饲养金雕的冲动。
这梅花鹿本就是金雕捕来作为谢礼的,两者自然交好。
他方才就在近处,目睹金雕啄击叶小峰时展翅的模样。
在空中时未觉其大,此时方知它的庞大,翅膀一展,宛若遮天蔽日,压迫感十足。
据他观察,动物的强化极限远不及自己。
“不可能,即便我想养它,恐怕它也不愿留下,它本就属于天空,若被圈养,怕是会失去野性。”
随着气运注入,金雕察觉到异样,欢快地发出鸣叫。
这一尝试果然出乎意料,这只金雕确实可以被强化。
“老弟,怎么处置这事?你真打算收留它?”吴长伟转向项云端询问。
“啾啾啾!”
“算了,先去医务室处理伤口吧!”吴长伟叮嘱道。
作为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它散发着独特的野性魅力,令人既敬畏又神往。
令他意外的是,金雕飞离后不久便折返,再次落在他手臂上。
若非他及时避开,恐怕己站上肩头,那件新毛衣恐难幸免。
“哎哟!”
“可能是上次强化时它还未成熟所致!”
愣了片刻,项云端大致理解了金雕的意图。
除了这个解释,他实在想不出为何能强化两次。
项云端心中存疑。
“你小子胆子不小,什么都敢碰,还好吗?”吴长伟拉走叶小峰后感慨道。
待众人离去,项云端挥动手臂,将金雕放飞。
“要请假吗?要不要我给你半天假?”吴长伟问。
“还能继续强化吗?”
上次的毒蜘蛛、虎子与花妞,都仅强化一次便达极限。
这段时间,他并非未想过再强化虎子,却始终未能成功。
"科长,我看它挺温顺的,还亲近项哥,可我刚一碰,它就发火了!"叶小峰一脸委屈,更多是羡慕地说。
还好刚才他当引导员时戴了防咬的皮套,加之天冷穿得多,才没受伤。
叶小峰看着金雕,又瞅了瞅自己手臂,才不甘心地走向医务室。
项云端摇头叹气,这金雕可是他的气运来源,真要养身边,哪来的气运?
叶小峰刚触碰金雕背部,就被狠狠啄了一口。
即便如此,他的手臂仍被啄得皮开肉绽,血迹染红衣袖。
"怎么回事?"
"唳~"
"不用管,中午就能处理好,我得继续盯今天的训练,开头要紧,我不在容易出问题!"项云端答道。
经过强化后,金雕终于满意,在他胸前蹭了蹭,恋恋不舍地腾空而起,振翅间掀起狂风冲向云霄,转眼化作黑点消失。
"以后怕是没对手了。" 项云端感慨,经过这次强化,这只金雕必将成为金雕中的巅峰存在,原本己是天空王者,如今更强,其他金雕恐怕不是它的对手。
而且强化后,它多了一个新技能——夜视(青铜)。
猛禽的视力本就出众,但夜视能力却差,夜晚几乎失明,金雕也不例外。
不过猛禽中有个例外,那就是鸮,即猫头鹰类。
夜晚对于所有猫头鹰来说,都是展现它们卓越实力的时刻。
其中一种名为雕鸮的大型猛禽,更是被称为夜之王者。
白天常因体型庞大而被其他猛禽欺凌,然而到了夜晚,凭借无声无息的飞行与惊人的夜视能力,它能轻松反击。
若某天这只雕鸮遇到那只经过项云端强化后的金雕,恐怕会遭遇麻烦。
毕竟这只金雕如今同样具备夜视能力,虽仅为青铜级别,却足以应对周围数十米内的事物。
以金雕的敏捷身手,一旦被纠缠,想要脱身实属不易,除非置身于枝叶繁茂的密林中。
猛禽体型虽大,却也有限制——庞大的翅膀使它们难以穿梭于树林间,毕竟两三米的翼展无法轻易穿过狭窄的空间。
……
同仁堂内。
“哟,又是你小子!这次又带了什么好东西……鹿?”项云端刚踏入同仁堂,便再次遇到了那位负责药材鉴定的老药师。
这位老药师显然对他印象深刻,毕竟之前他带来的灵芝和蜂蜜都是难得的珍品。
金雕捕获的梅花鹿自然不能随意放生,尤其在现代社会,更不可能如此浪费资源。
为了将这份意外之财的价值最大化,项云端决定先拜访同仁堂。
梅花鹿全身皆为宝,可惜这只鹿还未完全成熟,鹿角仅露出一个小突起。
即便如此,鹿尾、鹿鞭、鹿筋、鹿骨以及鹿血等部位依旧是非常有价值的药材,市场价值不容小觑。
因此,项云端首先选择来到这里。
果然,看到项云端背负的梅花鹿,老药师原本昏花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可惜啊,还没长大呢!”老药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番,随后遗憾地说道。
"您老千万别故意压价就好!"项云端说道。
"那是自然,收购价早就定好了,您自己瞧瞧。"老师傅从柜台后取出一本小册子递给项云端。
他翻开看了看,里面列着明确的收购标准,品相对应的价格一目了然,连亚成年的梅花鹿都写得清清楚楚。
看完后,项云端心里踏实了,在同仁堂把能入药的部分全部卖掉了。
剩下的鹿肉和鹿皮,同仁堂不收。
项云端也没多想,鹿肉可以卖给饭庄酒楼,鹿皮则可送往专门收购皮毛的店铺。
离开同仁堂,他又带着鹿肉去了附近一家主营东北菜的酒楼。
这家名为"朱记菜馆"的酒楼虽不及八大楼,但也是其中佼佼者,菜品水准高,尤其是几道东北特色招牌菜,名声在外。
其中一道"红烧鹿肉"更是京城一绝。
既然要卖鹿肉,项云端当然找擅长做鹿肉的饭馆,否则拿到菜市场卖,肯定卖不到好价钱。
毕竟鹿肉肥膘少,普通百姓未必看得上,价格或许还比不上羊肉。
但这并不说明鹿肉不值钱,对那些不缺油水的人来说,它的价值自是不言而喻。
不说平时能否吃到,鹿肉可是大补食材,营养价值极高。
"一斤算您一块二。"
朱记菜馆的公方经理和私方经理商议后,给出了高价。
此时猪肉才六毛八一斤。
"行,全要吗?"项云端问。
"全要,我看也就五六十斤。"公关经理摆摆手说。
最终称重,五十五斤肉,共计六十六元。
"不知这鹿肉最后进了哪位达官显贵之口。"
朱记菜馆出来后,项云端去卖了那张鹿皮,竟意外收获颇丰。
据收皮毛的店经理介绍,尽管小鹿皮面积不大,但质地柔软,制成商品档次更高,售价反而比成年鹿皮昂贵。
店里还有不少其他皮草,狐狸皮和貂皮居多,经理说这些都用于出口换汇。"鹿皮十八元一张,鹿肉六十六元,加上同仁堂那边收入五十三元,总计一百三十七元。”项云端心中一喜,觉得这笔收入相当不错,而且这鹿还带来了青色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