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簪花
闻朝意再次上前叩门,小姑娘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将门打开了一条小缝。
“你们……找谁?”
余下四人站在离院门很远的空地上,为了不使小姑娘害怕或怀疑,皆装作自己很忙,或是整理衣裳,或是四处张望,只有奚醉微颦着眉,目光始终都在闻朝意身上。
闻朝意在小姑娘面前蹲下身子,保持着礼貌且戒备的距离,轻声问道:“小妹妹,你家里的大人呢?”
“大人,”小姑娘偏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喃喃道,“爹娘都没能回来。”
她的声音很稚嫩,但语调虚浮缓慢,不似普通孩童,偏头的姿势也有些奇怪,像是被什么东西无形地扯住了躯干,僵硬得仿佛皮影戏中的人偶。
闻朝意离得近,很快就看出了端倪,虽心下紧张,却也不曾退缩,试探道:“那他们离开多久了?”
小姑娘又静了片刻,才回答说:“记不起来了,你找爹娘有什么事吗?”
闻朝意本就不高,蜷着身子蹲下,比小姑娘还要略矮一点,仰脸与其对视时,能清晰地看到对方眼中反射出的,琉璃珠一般毫无生机的冷光。
他清楚奚醉就在不远处看着,自己无需害怕,便大着胆子问道:“你或者你家里的人,认不认识一个名叫小桃的姑娘?”
这次小姑娘回答得很快,答案听上去却和问题没什么关联。
她说:“爹娘走之前,留了些东西在家中,放得很高,我拿不着,哥哥可以帮我取下来吗?”
闻朝意一愣,这听上去像个诡异的试炼或者关卡要求,独自前往恐怕不妥。
当即周旋道:“如果东西放在了非常高的位置,我可能也没法够得着,不如咱们再叫上几位个子高的哥哥,一同前往?”
小姑娘明显不知道仙修能御气腾空,顺着闻朝意的目光,向空地上的四人望去:“不能进来太多人,顶多两个。”
“那就……”
闻朝意想说,那就白衣的那个哥哥吧,他个子最高。
奚醉却像是猜到他的意思似的,主动走了过来。
“那就我来,”魔君大人个子高,腿也长,十来步便迈了过来,用不容拒绝的语气问道,“可以吗?”
仿佛只要对方回答“不可以”,他就立刻将整个境都给烧了。
小姑娘害怕地往门口躲了躲,但也更不敢拒绝,只留下了一句“跟我来”,就闪身回了院中。
奚醉也不着急去追,伸手将闻朝意拉了起来,才推开院门,和小仙修并肩走了进去。
院中比外面亮堂了不少,精心修剪的树枝上,挂着小巧精致的红灯笼。
四周陈设与普通宅院看上去并无区别,闻朝意同奚醉耳语道:“这个村子看上去还挺富有,院中铺了石砖路,房屋盖的也大气。”
“你想说,以这个村子的财富水平,不至于拿不出一笔替风尘女子赎身的钱?”
奚醉的体温比他略高一些,呼吸拂过耳畔时很痒。
闻朝意有点不自在地让了让,低声推测:“如果说是秀才家中无法接受迎娶风尘女子,那也就不会在秀才死后,还赎回小桃的尸骨,缔结冥婚。小桃至死都留在青楼,要么有什么苦衷,要么有什么目的。”
“有理,这个境里,藏着很多难以想象的东西,”奚醉看着小姑娘走入屋中的背影,突然道,“你体质特殊,别盯着院中的灯笼看。”
“灯笼怎么了?”闻朝意好奇,他天眼暂且未开,听到对方如是说,反而想要开启看看。
奚醉却伸手轻轻蒙住了他的眼:“别开,不能开,开了你就会看到,这些根本不是红灯笼,而是在丧事所用的白灯笼上,用朱笔,一遍遍写上的符文,层层叠压在一起,直到将整个灯笼都涂红为止。”
闻朝意这才意识到,这些灯笼和挂在院外的相比,究竟有哪里不同——院中灯笼的红色涂抹得很不均匀。
“这是用来做什么的?”
“我也没见过,”奚醉说,“但我猜是某种阵法,将那个小姑娘残魂禁锢在院中的,类似于禁术中的拘魂。”
小姑娘已经快步进了屋中,没关上屋门,应是在等二人进去。
闻朝意被蒙着眼,也不挣,只轻轻抓着奚醉的腕子,问:“二爷是怀疑,这姑娘的残魂被人封在一具傀儡中,并受某个傀修所操控?”
在傀修尚成为禁术之前,将他人魂魄封于傀儡之中,为自身所用,也是万万不可的。
施展这种禁术中的禁术,不仅会成为所有修道者的公敌,也会因其过于残忍荒唐,违背天道,而遭遇劫数。
“不确定,毕竟这么做的代价太大了,”奚醉也有些犹豫,“就算有法子瞒天过海,残魂也非常容易反噬其主,除非心甘情愿。”
二人不急着进屋,那小姑娘反而又折返回来,喊了声:“大哥哥?”
“来了,”奚醉应了一声,放开了闻朝意,低声嘱咐说,“总之,别看灯,别离开我身边,小心为上。”
“嗯。”***
屋中倒是没有灯笼,只点着几盏油灯,十分昏暗。
大堂看不出有什么端倪,二人便也未停步,随着小姑娘进了后方的卧房中。
看装潢,这应是她爹娘所居住的房间,除去床榻外,靠窗位置的桌案上,还摆了铜镜、首饰盒以及几卷闲书。
闻朝意从床榻边走过时,悄悄摸了一把帘幔,发现其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的确像是很久都无人使用,也无人打理。
小姑娘站在衣柜边,指着柜顶上的一个木头匣子道:“就是那个,帮我拿下来,我可以将其中一样东西送给哥哥作为酬劳。”
匣子目测不大,也就两尺来长,一尺多宽。
闻朝意倒是非常好奇里面是什么,也很想拿到小姑娘口中所说的酬劳,但悲哀的是,他的身高真的够不到。
这对于高他一头的奚醉而言倒是很轻松,擡手的功夫,便将灰扑扑的木匣拿了下来。
有锁,当着主人的面,魔君大人也不打算强行将其破坏,完完整整地把匣子交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看起来非常在意木匣,完全不在意灰尘蹭了满身,将其紧紧抱在怀中,背过身去,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打开了锁头。
她应该是不希望二人看到匣中物品,但个子着实瘦弱,根本挡不住什么。
闻朝意都不必刻意窥探,就能看清其中整齐地叠放着孩童的衣物与玩具,看样子价格不菲,却沾了不少泥点和血迹,衣摆更是破烂得不成样子。
唯有角落里放着的一朵簪花,崭新漂亮,与其它物品格格不入。
绸制的,应是仿石榴花,很是好看,小姑娘将其取出来,又将匣子小心翼翼地盖上,才道:“这个送给大哥哥。”
大哥哥不是很需要这个,闻朝意心道。
但奚醉却将其接了过来,查看一番后,指着簪体与花的交接处道:“有字。”
闻朝意凑过去查看:“兰露赠秋水?秋水指的是非衣先生的同伴姊姊裴秋水?兰露是谁?”
奚醉未答,盯着小字看了良久,眼睛一眨不眨。
那小姑娘仿佛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抱着重新锁上的木匣,也一动不动地立于原地。
只有闻朝意一脸迷茫,想知道奚醉为何如此在乎这朵簪花,心下有种莫名的不痛快,又没由头追问。
倒是奚醉最终回过神来,低声解释说:“如无同名同姓的巧合,兰露,是我娘亲的名讳。”
闻朝意怔住了,心中的不快一扫而空。
他在仙门中听过不少魔君大人的八卦,其中也有些是关于他的生母。
奚醉虽为奚家嫡次子,但他出生时,奚家家主已到了天命之年。
这位家主年轻时随商队天南海北做生意,留着原配发妻与家中独守空房,未到三十,便染病郁郁而终,没能为奚家留下一儿半女。
而后又过去十来年,奚醉的爷爷与世长辞,他的父亲作为嫡长子,回到京城继承家业。
彼时的奚家已是京城首富,新任家主虽年过四十,却并不显老,反而相貌出众,风流俊朗,托了媒人,携上重金,娶回了知书达理年轻貌美的娇妻续弦。
据传,她为正妻,于奚家却毫无话语权,恩宠与待遇方面,甚至不及嘴甜善讨好的小妾。
不过肚子倒是非常争气,五年间,为奚家家主先后生下了两个儿子,奚醒与奚醉。
八卦里说,她是因凡胎俗骨无法承受奚醉天生的邪魔之气,而生生被次子克死。
可闻朝意如今知晓,奚醉体内的魔气,来自刚出生不久所服下的九重骨相,于是奚夫人的死,便成了一个疑点。
经奚醉调查,裴家小姐裴秋水曾于奚家做过侍女,与奚夫人认识,自是不奇怪。
但奇怪的是,奚夫人送给裴小姐的东西,为何会出现在小桃所留之境中?
难不成,在奚家做过侍女的裴小姐,还曾与被卖去青楼的小桃有往来?
如是思考着,闻朝意问道:“恕我冒昧,二爷可否将簪花借我一观?我保证不弄坏它。”
奚醉又反复检查了几遍簪花,确认其并无机关暗器,不会伤到对方,才递了过去:“不必和我这么客气。”
“我这不是……”不是担心二爷心情不佳嘛。
这句话没能说完,闻朝意手指触到簪花的一瞬,忽地感到一阵眩晕,眼前骤然黑了下去,双膝一软,便不省人事了。